夏明翰犧牲后 謝覺哉牽掛寫證明
市檔案館“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證明書”檔案再現革命情誼
長沙晚報記者 周和平
“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革命烈士夏明翰從容就義留下的《就義詩》,見證了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的大無畏精神,激勵著一代又一代后人。夏明翰犧牲后,留下的不止是詩,還有革命同仁的牽掛。昨日,在長沙市檔案館,當一件件“革命烈士材料登記表”檔案開啟,在夏明翰烈士相關材料中,就有時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的謝覺哉,在夏明翰犧牲后為其妻子出具的證明書,一段鮮為人知的革命故事就此呈現。
檔案史志
謝覺哉、李維漢等人為夏明翰婚禮送對聯
在長沙市檔案館“革命烈士材料登記表”相關檔案中,有夏明翰烈士的追恤登記表、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謝覺哉為夏明翰烈士的妻子出具的證明書等材料。記者注意到,追恤登記表為湖南省民政廳制表,于1956年3月20日填寫。
據記載,夏明翰童年時,隨祖父、父母先后在湖北、江西等地居住。12歲時,他隨父母回到祖籍衡陽縣,進入衡陽縣石鼓國民高等小學堂讀書。1919年“五四運動”興起,夏明翰與各校進步同學一起,開展愛國宣傳活動,并聯合各界人士通電全國,聲援北京學生的斗爭。1920年秋,夏明翰在何叔衡的幫助下結識了毛澤東,成為毛澤東創辦的湖南自修大學的第一批學員,也結識了謝覺哉。
經毛澤東介紹,夏明翰和妻子鄭家鈞(又名鄭益健)在長沙清水塘一間簡陋的民房里舉行了婚禮,謝覺哉、李維漢、何叔衡送上對聯云:“世上惟有家鈞好,天下只有明翰強。”婚后的1927年春節前夕,夏明翰和鄭家均搬到長沙望麓園1號,與毛澤東、楊開慧同住一個院子。
1928年初,中共中央調夏明翰去湖北省委工作。遠在上海的黨中央派李維漢來到武漢,同夏明翰、郭亮研究決定取消兩湖年關暴動,制止盲目行動。同年3月18日,夏明翰在返回漢口東方旅社準備轉移時,被軍警逮捕,3月20日英勇就義,這一年夏明翰才28歲。
檔案鉤沉
22年后謝覺哉為夏明翰妻子寫證明書
夏明翰犧牲時,謝覺哉痛失革命戰友,評價說:“夏明翰烈士深深留在我腦子里的是他的忠實、勇敢、誠實、堅決——最崇高的布爾什維克品質。”他還在《夏明翰傳》中評價:“明翰同志品質的優美,永遠是黨員的模范,也永遠是人民的模范。”
22年后的1950年4月22日,時為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的謝覺哉在牽掛中,為夏明翰烈士的妻子寫下證明書,證明鄭益健為夏明翰烈士的妻子。記者看到,長沙市檔案館館藏的這紙由謝覺哉手寫的證明書,用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的信箋,書寫遒勁有力,證明書蓋有“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大紅印章,至今保存完好。
1956年,湖南省民政廳對犧牲病故(失蹤)人員追恤登記。其時,工作生活在長沙的鄭益健為夏明翰烈士接受登記,謝覺哉的證明書也成為追恤登記的組成部分,鄭益健獲發撫恤金。烈士家人得到慰藉,讓遠方牽掛的謝覺哉心里踏實了不少。
據了解,2009年夏明翰烈士入選“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成為湖湘先烈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