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榮桓在住房問題上,嚴格要求自己,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井岡山上,他經常風餐露宿。中央革命根據地內的祠堂、廟宇、草棚、草舍,長征路上藏民的牛屎房,陜北的窯洞,沂蒙山區的莊稼院,他都住過。 1947年7月,羅榮桓從莫斯科治病回國后,組織上考慮到他重病未愈,需要有一個較好的休養環境,便安排他家四口人住在哈爾濱市區原沙俄占領時期一個別墅里。這使艱苦樸素慣了的羅榮桓很不自在,幾次向有關部門提出將這所別墅挪作公用,自己另找一處房子。一次,他看到譚政住著一幢二層小樓,于是就對譚政說:“跟你們搭個鄰居怎么樣?你家住樓上,我們住樓下。歡迎嗎?”譚政當時還以為羅榮桓是在開玩笑,可沒過兩天,羅榮桓真成了他的鄰居。 1949年9月至1954年秋天,羅榮桓全家住在北京南池子18號,這所房子原為一個不大的官僚所有。北京和平解放前夕,此人匆匆南逃,留下了房子連同房里的全部陳設。這里要住上羅榮桓一家,加上秘書、司機、警衛員,顯得太小了,但羅榮桓欣然接受。他搬進后,對室內那幾個博古架和架上的一些古玩擺設提出了意見,讓秘書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將它們統統搬走,免得孩子給打壞了。 1952年底,中央軍委召開高級干部會議,鄧小平來看望羅榮桓,看到院子里加蓋了車庫和秘書辦公室,想散步都沒有地方。羅榮桓夫婦又生了兩個千金,老家的大女兒和女婿、外孫一家也來到北京,加上收養了一些無依無靠的孩子,房子和院子就顯得更擁擠了。在鄧小平的建議下,1954年秋天,有關部門安排羅榮桓舉家搬遷東交民巷新8號,鄰居有賀龍、陳毅、張鼎丞。羅榮桓在這里一住就是10來年,直至逝世。 羅榮桓曾對妻子林月琴說:“住的房子大小,看起來是不起眼的事情,但我們是黨的干部,要時時想到生活在基層的人民群眾,不能官越做越大,樓越住越高,而離老百姓卻越來越遠,什么時候我們都要像毛主席說的那樣做老實人,辦扎實事。” 1956年,羅榮桓在黨的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以后,中央辦公廳按規定要給他增派工作人員,增加車輛。他一概拒絕,他說:“我現在身體不好,具體工作管的不多,有一個秘書管管文件就行了。”但是,警衛部門提出,首長外出時需派警衛車,家里警衛工作也應加強,要在他家增派副官和警衛人員。他仍不同意。經過反復商量,最后他只同意增加一名副官。 羅榮桓雖然擔任許多領導職務,秘書一直只有一人。為了照顧秘書的學習和休息,羅榮桓還常常親自簽收文件。按照當時的規定,在他家里可以放映專場電影,但他堅決反對這樣做。有一次他不在家,放映隊來放了一場電影,他知道以后很不高興,不僅批評了身邊工作人員,還把總政文化部的負責人找來說:“我們為什么不能出去看電影呢?你們放什么好片子可以打電話通知我,我想看就去,不想看就算了,以后不準再到家里來放。”從此以后他家里再也沒有放過電影。 (通訊員 朱習文 滿一斐 湖南日報記者 孫敏堅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