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揚、陳昌甫:用生命捍衛信仰的革命伉儷 田波揚,1904年3月生。少年時期的他,因為看不慣因吸食鴉片面黃肌瘦的人和偷雞摸狗、賭錢打牌、行為墮落的人,曾與好友潘心元、彭曉人等編寫《戒牌歌》并油印出來,散發給鄉里人誦讀。陳昌甫,女,1905年6月出生,與田波揚同為湖南瀏陽人。在高小讀書期間,田波揚與陳昌甫成為了同學。共同的志趣愛好,促使他們互相學習,共同前進。1921年,田波揚與陳昌甫結婚。 婚后,陳昌甫隨田波揚到長沙求學。在長沙,田波揚結識了郭亮、夏曦、夏明翰等一批進步青年,夫妻二人先后加入了共青團、共產黨。田波揚參與領導和組織湖南及長沙等地的學生運動和群眾集會。而陳昌甫則積極組織開展婦女運動,號召婦女沖破封建禮教的約束,謀求婦女的徹底解放。 1925年,五卅慘案發生后,田波揚與陳昌甫等在長沙率領學生,沖出校門,走上街頭,進行宣傳和募捐活動,聲援上海工人階級的正義斗爭。1926年,田波揚到長沙兌澤中學當教員。時值北伐戰爭前夕,他以教師身份為掩護,組織工農群眾和青年學生支援北伐戰爭。北伐軍占領長沙后,田波揚受中共湖南區委派,到夏曦、謝覺哉等主持的國民黨省黨部工作,擔任青年部部長,同時兼任共青團湖南省委宣傳部部長。1926年10月,黨組織將陳昌甫調到長沙,擔任團省委聯絡員。 1927年5月21日馬日事變后,湖南革命力量受到極大摧殘。短短幾天之內,遭到屠殺的共產黨員和革命群眾多達一萬多人。田波揚和陳昌甫留在長沙城內開展地下斗爭。敵人到處搜捕田波揚,同志們也勸他下鄉暫避,他堅定地說:“斗爭需要我留下,即使死了也值得。”田波揚夫婦冒著極大的生命危險,四處奔走,號召青年團員、學生組織起來,投入戰斗。但由于叛徒告密,國民黨軍警包圍了設在學宮街的共青團湖南省委機關,田波揚夫婦不幸被捕。 在監獄里,敵人對田波揚施以酷刑,用竹簽扎進他的十指,用木杠壓斷他的雙腿,要他自首和說出黨的秘密。田波揚的回答鏗鏘有力:“頭可斷,血可流,此志不可移!”“我走的道路是光明正大的,不需要悔悟!”七天七夜的摧殘折磨,敵人使盡了各種伎倆,始終沒有從田波揚口中得到一點信息。敵人對田波揚無計可施,就審問陳昌甫,并利用二人深厚的夫妻感情和生離死別來恐嚇陳昌甫,要她代替田波揚在自首書上簽字。陳昌甫牢牢記著丈夫“一心為黨、寧死不屈”的囑咐,奪過敵人手中的筆,在紙上疾書:“我寧可代替他死,但決不代替他叛黨。共產黨員是殺不絕的,血債一定要償還!” 1927年6月6日凌晨,殘暴的敵人殺害了這對年輕的革命夫妻。時年,田波揚僅23歲,陳昌甫僅22歲,且懷有身孕。他們夫婦用生命捍衛了對共產主義的堅定信仰! (執筆:省委黨史研究室 高青 湖南日報記者 孫敏堅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