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旅游項目 不該成貪腐“肥肉”
在江西省樂平市旅游局原局長潘金華看來,紅色旅游項目是個資金支取“自由”、“安全度”高的領域:資金多由上級專門撥付,當地領導一般不會過問;和紅色沾邊,紀檢監察機關不會重點監管,審計部門也會一路綠燈,做些手腳不會讓人察覺。于是,他將“黑手”伸向其負責的方志敏烈士故居、紅十軍建軍舊址等紅色旅游項目,主動索賄8.6萬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10月,潘金華因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2月3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與貪腐“大老虎”相比,潘金華無論從涉案資金還是從貪腐手段來看,都沒有什么“亮點”。但其貪腐的對象——紅色旅游項目,確實是之前所鮮見的。這也讓人們認清了一塊新的腐敗“陣地”。 紅色旅游景區的開設,一方面是為了讓世人銘記歷史,傳承革命信仰;另一方面也為當地開辟了經濟發展的新渠道。當此類旅游成為熱潮后,各地的項目更是紛紛上馬。地方政府也對此給予了不少優惠措施,項目立項快、資金撥付快,甚至一些地方在資金的使用、審核手續上,也都是盡可能地能減就減、能省就省。 但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便利條件”,紅色旅游項目因資金充足、監督不夠,而逐漸成為權力尋租的一塊“肥肉”。一些貪腐分子將紅色旅游項目當做了貪腐的“自留地”,借機吃拿卡要、中飽私囊。 現如今中央對反腐三令五申,腐敗分子自然難以得逞。但此事件也顯示出對紅色旅游項目的建設不僅不能掉以輕心,而且要加大監督力度,建立健全權力制衡機制,確保紅色旅游專項資金的每一分錢不被亂花。這才是支持紅色旅游發展的最好姿態。余明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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