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如,平江縣獻鐘鄉人,1887年出生。1908年到湖北參加新軍,加入同盟會。1911年參加辛亥革命。1912年入日本東京明治大學攻讀政治經濟科。1918年回平江,在啟明女校任教。他變賣家產,創辦救貧工廠,自任廠長,并任興業織布公司經理,進行實業救國嘗試。在遭受挫折后,又試圖走教育救國之路,倡導平民教育運動,在平江興辦平民學校,吸取工農平民子弟入學。1921年秋,由毛澤東、何叔衡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轉為中共黨員,是繼喻寄渾(后脫黨)之后第二個岳陽籍共產黨員。曾任中共湘區委員會文委委員。在安源創辦工人夜校,編寫《平民讀本》4冊,宣傳馬克思主義。1923年國共合作后,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執行委員。1924年,受中共湘區委派遣去廣州籌集宣傳經費,經批準留在廣州,先后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黨務處處長、第二軍軍校政治部指導主任兼政治教官,在湘軍中建立和發展黨的組織。1926年7月參加北伐,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四師黨代表。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與夏明翰回平江發動工農武裝,組織秋收暴動。后赴上海,受周恩來直接領導,從事黨的地下工作。1928年冬,受命前往新加坡從事革命活動,任中共南洋臨委宣傳部部長。1929年到香港,在中共南方局宣傳部工作,為隱蔽起見,以做生意為名,與王稼祥、劉昂等以父子、父女相稱,組成假家庭,掩護黨的地下工作。
1930年,回到中央蘇區,先后任福建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部長兼內務部部長、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國家銀行副行長、代理行長。1934年紅軍主力長征后,他留在江西,任中央政府辦事處財經委員會代理主任,轉戰于贛南山區,堅持艱苦卓絕的三年游擊戰爭。后遭國民黨反動派逮捕,嚴刑拷打,始終不屈,后經黨組織營救出獄。1937年10月到達延安,任毛澤東辦公室秘書長、延安行政學院代院長、中央財政經濟部副部長。解放戰爭時期,歷任熱河省政府秘書長、中共熱河省委常委、省政府秘書長、東北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和法院院長等職。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黨組書記,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其著作《六十年的變遷》,已譯成英、日等多種外文傳世。“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1973年4月10日含冤去世,終年86歲。粉碎“四人幫”后,中共中央為其平反昭雪。
(市委史志辦供稿 肖 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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