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學雷鋒鼓勵保護辦法在雷鋒家鄉望城發布 “就拿‘釘子’精神來說,每一個學雷鋒的人就是‘釘子’,而《辦法》就是背后的錘子,能讓‘釘子’扎得更深更牢固,更能做出不平凡的成績!”“中國好人”胡丙炎高度評價《辦法》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望城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姚建剛對《辦法》進行了解讀。據悉,《辦法》突出了對學雷鋒人員的兜底保障。規定了因學雷鋒受傷、致殘、犧牲的救治、救助、撫恤措施,明確由望城區財政最后兜底的保障辦法。如望城區醫療機構對在學雷鋒中負傷人員的急救治療,實行首診負責制,應當按照“先救治、后收費”的原則組織救治,不得拒絕、推諉或者拖延。 當學雷鋒人員及其親屬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學雷鋒行為中受益人拒絕提供、不如實提供學雷鋒證明材料,或者否認、捏造事實誣告、訛詐、陷害學雷鋒人員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公開賠禮道歉,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辦法》規范了對學雷鋒人員榮譽的評定和表彰,明確了“學雷鋒標兵”“雷鋒之星”“學雷鋒先進個人”的評選和表彰辦法,給學雷鋒人員應有的榮譽和尊重。《辦法》規定,對“學雷鋒標兵”因學雷鋒負傷、致殘、死亡的,其醫療、交通、護理、誤工、傷殘、喪葬等相關費用,由當地財政或望城區見義勇為專項資金兜底支付。對“學雷鋒標兵”或其子女,在政策范圍給予最高優待和優先。 《辦法》還明確了由望城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負責學雷鋒鼓勵保護的日常工作,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各項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