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武紅利)與家人來京旅游,王女士與旅行社簽訂“4天5晚”的旅行合同,并約定為“純玩無購物”,但是僅僅參加兩天,王女士就遭遇導游加收費用、引導消費近2萬元。北京地接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稱,行程中交通費自理,向乘客收取的船費屬應收項目。旅行社為了盈利設置購物環節。北京旅游服務熱線反饋稱,所報旅行社不正規,行程為“非法一日游”,其反映的問題大巴車信息已移交至北京市交通委執法大隊核查處理。新的問題,還有待職能部門進一步調查。 游客王女士稱,30日,在旅游大巴上,導游以將要坐船去頤和園為由,向游客收取了每人120元的船費,并表示不交錢就得下車。當日下午在游覽萬壽寺時,寺內導游讓游客搶“好運牌”,稱在牌子上寫家人的名字可以祈福。王女士及其姐姐共搶到16塊牌子。在寫完家人名字后,導游才提出每塊牌子要收100元。“因為寫了家人的名字,想圖個好兆頭,就交了1600塊錢。” 王女士稱,導游還在途中指定購物點,讓顧客消費,賺取提成。從王女士錄制的視頻可見,導游曾在車上說,“你們每購物100元,我可以賺5塊錢的提成,你們每家至少要在這購物200塊錢。”31日下午4點左右,導游以大巴車需要修整沖洗才能再上路為由,將游客安頓在一個不知名的玉器商店內休息。在這里,一個自稱老板的中年男子,以講故事、玩游戲的方式,贏得游客好感,誘導王女士及其家人消費13332元。 30日當天晚上,王女士懷疑自己被騙,向北京地接旅行社負責人劉先生提出退團。對方已時間太晚為由,稱必須參加完31日的行程,再找業務員商議退團事宜。無奈之下,王女士及其家人繼續參加了31日的行程。但是在第二天,旅行社業務員李靜卻表示,在和財務結算后發現,如果王女士不繼續跟團,不僅旅行社不能退還剩余的團費,王女士還需額外支付一筆手續費。前天,王女士及其家人未跟團出發,卻在中午接到賓館退房的通知,理由是旅行社交納的房費已到期。 王女士向北京旅游服務熱線反映此情況后得知,所報旅行社不正規,行程為“非法一日游”。其反映的問題大巴車信息已經移交至北京市交通委執法大隊核查處理。新的問題,還有待職能部門進一步調查。 與王女士簽訂合同的北京地接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劉先生則表示,行程中交通費自理,向乘客收取的船費屬于應收項目。旅行社為了盈利設置購物環節是肯定的,導游并未強行逼迫游客購物,而在旅游點里商家的行為與旅行社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