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10月起再次提高
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10月起再次提高 據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從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據悉,從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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